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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减排政策落实到位 企业排放9成达标

海南省以淘汰落后产能、实施清洁生产、废水深度治理及循环利用、废气脱硫脱硝为减排手段,全力促进工业源污染治理。据悉,海南省工业企业污染排放达标率达到96.6%。
2012年,海南省36家企业已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,此举可减少排放化学需氧量351.4吨/年、氨氮4.21吨/年、氮氧化物101.7吨/年、二氧化硫81吨/年;节电3196.1万千瓦时/年,节水280.5万吨/年。
海南省加大落后产能注销力度,累计注销落后产能企业营业执照57家。淘汰落后机立窑水泥产能8万吨、水泥粉磨产能108万吨;淘汰了冶炼、石灰、造纸和实心黏土砖4个行业落后产能。其中,国家下达的钢铁、造纸、水泥等落后产能淘汰率达100%。
海南省大力开展电力、水泥、玻璃等减排项目建设。目前,电力行业机组全部采取脱硫措施,海口电厂和东方电厂的5台机组建成低氮燃烧设施,东方电厂的3台机组已建成脱硝设施;华润水泥厂已完成了1条5000吨产能的脱硝设施建设,华盛和华润共有3条线完成了低氮改造工程。
据海南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负责人介绍,海南省积极运用减排经济政策,力促火电企业脱硫脱硝设施正常运行。根据脱硫脱硝电价政策,对安装脱硝设施并正常投运的电厂,给予每度电0.8分钱的脱硝补助。目前,全省现役燃煤机组脱硫设施安装率达100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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